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

2011-01-14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大党发〔2010〕20号文,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后在全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以下简称“评先评优”),我院党委也决定同时组织院级的党内“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先评优”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和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和医院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力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通过评先评优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投入到学校和医院科学和谐发展的事业中。
     二、评选范围:我院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总)支部、中共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党(总)支部名额:本次评先评优,校党委拟在全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40个。我院按现有党总支、党支部数15%的比例,评选出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同时推荐其中若干个党(总)支部申报校级先进基层党支部。
     (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书名额:本次评先评优,校党委拟在全校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5名、优秀党支部书记20名,优秀党员名额按各单位正式党员总数的2%分配给我院33名。院党委按在职职工、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0%(含推荐校级的比例),离退休支部正式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简称优秀个人,下同)。
     四、评选方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1、各党(总)支部认真总结近两年的工作,特别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的情况及工作成绩,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党委申报。
     2、党办将申报先进党支部的事迹材料汇总后,组织党支部书记等有关人员进行评选。
     3、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讨论决定。
     (二)优秀个人的评选:
     1、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方式,教职工及研究生党支部按正式党员人数10%的比例评选出本支部优秀个人人选,评选优秀个人名额为2名以上的支部,可推荐其中1名为校级优秀个人候选人选。离退休党支部按正式党员人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个人。
     2、党内评选结果报院党委审批,并由院党委确定校级优秀党员及申报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请提交《中山一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与工作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评选为优秀个人的,请提交相对应的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3—附件6)与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所有评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月21日前报送党办组织科。

附件1:《中山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附件2:《中山一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点击下载)
附件3:《中山一院优秀党员推荐表》 (点击下载)
附件4:《中山一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点击下载)
附件5:《中山一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点击下载)
附件6:《中山大学优秀党员登记表》 (点击下载)
注:评优评先相关推荐表格请在医院网页“党团建设”栏目中下载。



                                                  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先进集体 先进人物 创先活动 评选△ 通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中山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
(2)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机制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
(4)工作业绩好。基层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教工党组织所在单位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组织所在年级或班级遵纪守法,学习气氛浓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有成效。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基层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2、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参评党组织成立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中共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校党委工作部门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的专职党务干部,在基层党组织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职务的教职工党员。
2、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3、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上应满两年。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所在支部原则上应达到先进党支部的要求。
3、连续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